Social Technologies是Android應用程序的創建者,該應用程序的名稱與Apple一直在使用其名稱來指定其個性化頭像(在全球範圍內被稱為Memoji)相同,該公司已提起與該品牌使用相關的第二項訴訟。 該訴訟已在紐約南區法院提起, 指控蘋果不當使用Memoji品牌。
第一宗訴訟於2018年提起 在加利福尼亞北部地區 基於相同的論點,蘋果使用不屬於它的名稱。
索賠基於使用商標概念
根據需求 Apple錯誤且欺詐性地將Memoji標識為商標。 具體來說,社交技術公司聲稱蘋果在其網站上錯誤地將Memoji列入了蘋果的品牌列表。
根據原告的說法,這意味著蘋果已經盜用了一個品牌並將其作為自己的品牌宣傳給外界。 你應該做的是 告知它純粹是商標名稱或服務商標,而不是註冊商標。 實際上,在17月XNUMX日,社交技術公司審查了蘋果擁有的品牌頁面,而備忘錄沒有被列為其中之一。 但是,在首次提起訴訟之後,該列表已更新,並且已包含爭議用語。
因此,要求 將Social Technologies視為擁有聯邦商標的唯一商標。 來自 談論Memoji時介紹iOS 12我們想到了Apple,我們來將公司與有趣的頭像聯繫起來。 它還要求蘋果停止使用該商標或任何與其類似的模仿物,經濟損失並支付程序和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