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聯邦貿易委員會)是 研究蘋果對App Store的訂閱服務規則,如果它們在美國法律下具有反競爭性和非法性。 爭論的主要問題是,標準音樂流的價格 9.99€ 每月, Apple Music競爭對手無法實現的,因為Apple保留 全部收入的30% 在應用程序內進行。
這意味著音樂流應用或承擔 大幅削減福利 保持9.99歐元大關,否則他們不得不 在App Store中收取更多費用 考慮到我們之前談到的30%利潤率。 好吧,消費者不想支付 12.99€美元 音樂流服務每月約9.99歐元(約30歐元,增長9.99%),可以從Apple Music輕鬆購買,價格為每月XNUMX歐元。
Spotify在XNUMX月也提出了同樣的投訴,他批評30%為“蘋果稅,以阻止競爭對手。” 東 稅 從本質上講,它使Apple Music在競爭中享有不公平的優勢。
據路透社報導,FTC正在調查投訴,但 正式程序尚未開放。 要指出的是,如果他們沒有找到蘋果不當行為的充分理由,那麼這樣的正式調查就永遠不會發生。 在Apple Music發布之前,有傳言稱司法部正在調查該行為。 反競爭 與Apple流音樂產品有關。